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后,工资、薪金所得将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经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如何缴纳个税? 接下来汉中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退休返聘人员如何缴纳个税
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精神,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薪酬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凡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对上述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点作出补充,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退休后被返聘适用较低工资标准吗
1、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不适用较低工资规定标准,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看,较低工资标准是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因为已退休人员在法律上已不再把他们看做是劳动者,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之内,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当然,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与返聘单位协商,要求获得不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2、企业内退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病假工资的人员,因为离岗未上班,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所以不享受较低工资保护.退休返聘的时候出现争议或纠纷,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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